艺术学院团委关于2023年下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

  • 时间:2023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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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

 

艺术学院全体师生:

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讨论同意确定,由学院团委预审,拟确定等2同志2023半年团员发展对象,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

 

孙芊,女,汉族,2004年1月生,重庆人,2022级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9月18日向2022戏剧影视表演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2919日经团员推荐(少先队推优)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2921日批准。由邓芳媛方堇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2112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期间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二十九期培训班第三分校,于2023515日结业(获得“优秀学员”证书)。于202352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.8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.79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荀伊然,女,汉族,2004年7月生,上海人,2022级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9月18日向2022级戏剧影视表演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2919日经团员推荐(少先队推优)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2921日批准。由邓芳媛余雅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2112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期间参加武汉大学团校第二十九期培训班第分校,于2023515日结业(获得“优秀学员”证书)。于2023年52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.3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0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广大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,可于202311月15(不少于五个工作日)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委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便于调查核实。

人:王丽媛

联系电话:15608649253

电子邮箱:841727534@qq.com

办公地点:国家网络安全学院A2107

共青团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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